主旨: |
有關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理「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實施計畫」,敬請各校協助公告相關資訊,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市「112學年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與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計畫」辦理。 |
二、 |
敬請各校協助公告相關資訊,鼓勵教師報名參加,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研習名稱:桃園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第一階段研習課程 |
(二) |
研習對象:具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正式教師及代理代課教 師,並完成「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課程」者 |
(三) |
研習時間:11月4日(六)9:00~16:00 11月11日(六)9:00~16:00 |
三、 |
參加研習者,請各校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報名登錄,並請講師及工作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參與研習學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研習當日適逢假日,得於二年內核實補休。 |
四、 |
本校因校舍整修,人員皆由操場側邊後門進出,校內無提供停車,汽機車請自行於周邊停車場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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