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神腦科技文教基金會102年1月21日102神腦
基字第102011號函辦理。
二、本案自即日起至102年1月31日受理收件。
三、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陳庭舜先生(02-22183588#
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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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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