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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es005 - 人事室 | 2023-08-25 11:35:44

一、為協助同仁解決子女及孫子女托育問題,本府運用公私協力機制與本市合法立案之托育服務機構簽屬特約,112年原與86家托育服務機構簽屬特約優惠方案,現又新增8家幼兒園、托嬰中心等托育服務機構。

二、本府112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方案相關事項如下:

(一)優惠對象及方式:

1、優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包含公教 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等。

2、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

(二)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務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本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服務機構間權利義務之履行。

(三)本方案為2年1期,新增之托育機構合作期間自本函發文日為起始日至2年特約期滿為止;終止合作關係或托育服務機構停止營業時,將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四)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及優惠措施,可自行至本府人事處網 站員工福利專區查詢。

三、檢送「本府112年員工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 覽表」,請同仁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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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es005 - 人事室 | 2023-08-22 15:00:38
1.代課鐘點教師:正取:于○文、李○穎。
2.報到注意事項
(1)請錄取人員依簡章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到手續,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2)報到人員請攜帶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若有眷屬隨同加健保者請檢附相關資料。
3.本次代課鐘點教師招聘已額滿,不進行後續報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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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es005 - 人事室 | 2023-08-18 17:30:42
一、招聘類別:代課鐘點教師1名
二、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三、報名時間:
(一)第一次招考:8/24 上午 8~12時
(二)第二次招考:8/25 上午 8~12時
(三)第三次招考:8/28 上午 8~12時
(四)第四次招考:8/29 上午 8~12時
四、甄選時間:
(一)第一次招考:8/24 下午13:30
(二)第二次招考:8/25 下午13:30
(三)第三次招考:8/28 下午13:30
(四)第四次招考:8/29 下午13:30
五、其餘事項請參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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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es005 - 人事室 | 2023-08-17 15:09:08

一、人事總處前於110年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等相關權責機關共同討論,編製旨揭手冊提供機關及同仁運用,於111年製作旨揭手冊雙視點字版並授權各機關自行印製。

二、為精進相關服務,使不同障別人員能更便利閱讀及快速理解旨揭手冊,人事總處於112年製作旨揭手冊數位化影音版,影片檔案已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考試分發專區」之「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項下,歡迎參考運用。

三、為營造友善身心障礙人員職場環境,請各機關學校能持續與本府勞動局及社會局協力合作、多元宣導,主動協助身心障礙人員適應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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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es005 - 人事室 | 2023-08-17 14:22:04
一、旨揭活動尚有名額,請鼓勵所屬同仁於112年8月23日(星期三)前踴躍報名參加,連結如下:
(一)第1場次(112年9月26日)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9oMrnad4djqCZ6ak7。
(二)第2場次(112年9月27日)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Sn4Whi9mmz1wkhxo6。
二、本府人事處將於112年9月5日(星期二)前通知成功報名者及其服務機關學校之人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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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es005 - 人事室 | 2023-08-16 10:47:12
一、法務部廉政署為吸引更多大眾閱覽、廣泛運用該署及所屬政風機構之各類廉潔教育教材,於111年整合各機關資源,建置並上線「廉潔教材資料庫網站」,讓外界瞭解廉潔教育成果,帶動廉潔風氣。
二、該署另製作旨揭介紹影片並放置於該署官方YouTube頻道,網址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yyhNcnrE4s,請貴校(園)刊登學校網站廣為宣傳,使廉潔與誠信教育更為普及,將誠信廉潔的種子遍灑學子心中並向下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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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es005 - 人事室 | 2023-08-15 14:40:51
1.一般代理教師(實缺-導師):正取:王○筠。
2.代課鐘點教師:從缺。
3.報到注意事項
(1)請錄取人員依簡章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到手續,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2)報到人員請攜帶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若有眷屬隨同加健保者請檢附相關資料。
4.本次實缺代理教師招聘已額滿,不進行後續報名招考;另代課鐘點教師尚有餘額,112年8月16日續辦理下階段招考(第9次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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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es005 - 人事室 | 2023-08-15 09:12:10

一、為配合旨揭疾管署宣布事項,自112年8月15日(以篩檢陽性日為準)起,各機關學校人員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有請假需求,依各類人員適用之請假規定辦理;亦即因 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有請假需求者,應依相關規定(如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請病假或其他適當假別。

二、人事總處112年3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23024982號函及本府 112年3月20日府人考字第1120066204號函,有關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而無法出勤人員,機關核給至多6日病假及該 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等規定,自 112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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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es005 - 人事室 | 2023-08-14 11:04:09

一、查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6款規定略以,喪假得分次申請,並應於親屬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二、復查教育部旨揭函略以,學校於COVID-19防疫期間,如因防疫需要致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教師喪假,而教師確有延後申請喪假需求,學校得審酌於教師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1年之期限內給假。

三、現因COVID-19疫情逐漸趨緩,旨揭事宜請配合如下:

(一)教師於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5月1日解編前,原依教育部109年5月12日函,經學校同意延長喪假得於其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1年之期限給假者,仍得依該函所定期限以前請畢。

(二)自112年5月1日起至教育部112年8月10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77990B號函發文日前,教師親屬死亡之喪假,原則仍應依教師請假規則之給假期限辦理;倘經學校實際審酌教師確有防疫需求,且業經學校依教育部109年5月12日函核准延長喪假在案,例外仍得自教師親屬死亡之日起1年之期限內給假。

(三)前開情形外,教師喪假實施期限應回歸教師請假規則規定辦理,教育部109年5月12日函配合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四、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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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es005 - 人事室 | 2023-08-09 08:47:41

一、旨揭活動前因應杜蘇芮颱風延至112年9月26日(星期二)及 27日(星期三)上午於桃園區公所4樓大禮堂及停車場進行。

二、為維護活動延期前已完成報名並列為受檢者之同仁權益, 本次健檢分兩階段進行報名,另本活動採線上填寫Google 表單方式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一)第一階段:由本府人事處先行以電子郵件調查前已完成報名並列為受檢者之同仁意願,請同仁留意前次報名所填寫之電子郵件信箱,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2時止。

(二)第二階段:經調查統計人數後,倘仍有名額將再開放報名,請同仁擇一場次參加,時間自112年8月14日(星期一)起至8月23日(星期四)下午2時止,或額滿為止。

1、第1場次(112年9月26日)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9oMrnad4djqCZ6ak7。

2、第2場次(112年9月27日)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Sn4Whi9mmz1wkhxo6。

(三)本府人事處將於112年9月5日(星期二)前通知成功報名者及其服務機關學校之人事單位。

三、差勤管理請依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及中央機關 (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規定,核實給予報名成功同仁公假參加健康檢查。

四、活動當日除配合做相關檢測得脫口罩外,仍請參加同仁全程佩戴口罩,另本府人事處將視活動報名人數,採分時分流方式進行報到及健康檢查作業。

五、檢送修正後本府112年「健康守門員」到府健康檢查活動實施計畫、健檢方案各1份。